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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县以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主线,以贯彻实施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公务员法》等法律法规为契机,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为重点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大力实施“四大工程”,全面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水平。
一、实施促进就业“民心工程”,推动城乡统筹就业 该县通过大力宣传《就业促进法》,推动创业促就业,着力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,努力推动城乡统筹就业和素质就业。一是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。按照“延续、普惠、规范”的要求,认真做好法律实施与政策的衔接,强化“以奖代补”机制,完善操作办法,加强资金使用管理,使政策重点逐步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转向统筹城乡和各类群体就业,使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;二是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。县财政、金融、工商、国税、地税、城建、卫生等部门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,优化扶持创业的大环境,通过建立信用社区、创业培训、小额贷款联动机制,着力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;三是深入开展对“零就业”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。采取集中援助与常规化援助相结合的方式,构建解决困难群众、“零就业”家庭就业的动态管理和援助机制,提高了他们的就业稳定性;四是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培育,注重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,特别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,今年该县在新改造完工的人力资源市场内安装电子触摸屏系统;五是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。完善了失业登记制度,建立了就业登记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、人力资源调查统计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;六是完善了人力资源信息库。该县结合本地实际,组织专职人员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,及时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,并主动加强与省、市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资源共享;七是加强乡镇就业工作平台建设。目前,该县基本完成了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任务,并以此为平台积极开展了建立“两个合同,三个台账”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、职业介绍、民工维权等工作,为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了服务。 二、实施职业培训“素质工程”,提高转岗就业能力 该县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,以推动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为重点,强化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、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。一是加快建立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乡镇就业实训中心建设。该县把农民工实训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,选拔了一批业务素质高、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实训中心,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实训阵地;二是强化公民职业培训。通过整合教育、农业、扶贫、劳动等部门的培训资源,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培训的工作合力。同时,发挥用工大企业的资源优势,进一步完善了“企业+基地+求职者”的就业培训联结机制,提高了就业培训的实效性;三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。该县结合县情实际,不断拓展培训范围,提升培训质量。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工作相结合,切实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;四是认真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。该县结合本地实际,确定培训重点,着力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培训品牌,增强劳务经济活力;五是认真开展职业资格证书清理整顿工作,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。 三、实施扩面征缴“攻坚工程”,增强社会保障功能 该县坚持“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持续”的方针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加快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。一是强化政策宣传。利用广播电视、现场咨询、发放资料等形式扩大宣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,增强职工的参保意识;二是强化基金征缴。继续实行财政按月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制度。县财政局在下拨各单位行政事业经费时,按照《
江西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》的规定扣除相应的社会保险费。差额拨款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预算外管理局负责按月代扣代缴,并及时划至社会保险相关专户;三是强化社保稽核。县政府办、审计局、监察局、财政局、人劳局等单位要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。通过采取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办法,及时发现并纠正社会保险费少缴、漏缴的现象,切实做到应收尽收;四是强化回收清欠。县审计部门对用人单位交缴社会保险费要进行专项审计监督。效益较差的单位,只要发放了职工工资,就必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。企业在改制或破产时,必须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列入清算成员单位,在进行财产清算和拍卖、变卖资产时,回收资金必须按照《破产法》的有关规定,优先清偿所欠社会保险费。县劳动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,对有能力缴交而欠缴的单位或拒不参保的单位,依法给予严肃查处,及时下达《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》,逾期不改正的,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拒不执行处罚的,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五是强化基金管理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社会保险资金,做到专款专用。 四、实施就业环境“净化工程”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是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的三部重要法律。该县积极参与和推动“三法”的贯彻实施。一是做好法律实施的相关工作。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,清理现行有关法规政策。对企业用工和劳动争议案件新动态,及时采取妥善的应对措施,维护社会的稳定;二是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。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,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,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,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;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。积极开展对各用人单位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,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和“和谐企业星级创建活动”,并依据《就业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清理整顿;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。加快推进全县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,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和仲裁办案机制,不断改革庭审方式,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;五是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。建立健全有司法、公安等部门和政府驻外办事机构、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,形成多方联动机制,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;六是认真做好信访、维稳、综治、应急工作,加强预防预警,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,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,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关键字:就业促进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