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不得限制女工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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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区周小姐来电咨询:我和丈夫商量准备在明年生小孩,但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,我在公司工作期间不能生小孩,否则公司有权辞退我。我的年龄不小了,如果生小孩的事往后拖可能会影响家庭和健康,但我又不想失去这份工作。请问,如果我在合同期间生小孩的话,公司有权辞退我吗?
事务所邝昕律师回复:合同中规定合同期间不能生小孩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每个人都有生育权,公司没有权利干涉你能不能生,以及在什么时候生。如果公司因此解雇你,就属非法解除劳动合同,你可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找公司索求赔偿。
我国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23条第2款规定: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,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,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的内容。同法第27条第1款规定: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、怀孕、产假、哺乳等情形,降低女职工的工资,辞退女职工,单方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。但是,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(聘用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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